在南京,曾听周玄毅谈起一则趣事。

说是见到新闻报导,有学生因感情问题跳楼自杀,旁人叹道:「唉,果然还是青少年的心理素质比较差,一点小事就寻死寻活的……你看年纪大一点的人,就很少会这样。」

听完,玄毅笑驳:「你讲反了,才不是什么青少年心理素质差。而是那些情绪特别脆弱,动辄寻死寻活的人——由於年纪轻轻就跳楼,根本活不到老年啊!」

「而现在活下来的成年人,都是少年时失恋不会跳楼的……等年纪再大一点后,他失恋跑去自杀的机率当然更低。」

语毕,众大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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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项因果关系时,同样的结果(青少年自杀多),除了原本推测的成因(是因为青少年心理素质差),往往还有其他不同的可能性(或是因为心理素质差的人活不到老)。这些不同的解读方式,就称为对立成因。

再举例:我常会在报纸上看到某些像「男生不断看着女生胸部,可以让寿命延长四、五年」这类十分诡异的研究结论(常得归罪于记者们的断章取义)。

但印象最深的,却是一篇《性/爱,能够让你显得更年轻》,内文表示「皇家爱丁堡医院证明:每周有三次性/行为以上的男女,比起每周平均两次的人,外表年轻十岁」。

性/行为越频繁,能让人外表越年轻?

好吧,或许有可能。

但同样的证据,我们亦可认为:是因为外表看起来越年轻的人,发生性/行为的机会越频繁。

一样合理,不是吗?

或着:性/行为频繁,代表身体状况好,身体好的人,外表当然较年轻。

听起来不坏,对吧?

甚至:外表较年轻的人,身体状况好,所以才能负荷较频繁的性、行为。

也说的通,是不是?

因此,除非这个研究能排除其他成因,否则它的结论,就是有问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