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:下文系黃少所做,從網易博客轉來,不敢易一字,未嘗更一圖。敬請欣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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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早想寫一系列關於價值性辯論的講義。
但性子浮,雜事多,乘興寫幾行,興盡停幾天……何日終篇,且看緣分吧。
A與B之間的比較——這是價值性辯論中,最常出現的一種題型。像「現代社會男生更累/女生更累」、「企業用人應以才為先/以德為先」或「愛人比被愛/被愛比愛人更幸福」等,皆屬此類。
既然要辯論「比較」,則可見被比較的兩者間,並不存在同一個衡量標準(我們不會去辯論一公斤與十公斤孰重)**。**而如何在「事實上不存在共通比較標準」的情況下,選擇某一標準,並讓此一標準從「其他可以得出不同結論的標準」中脫穎而出……是一門藝術。
什麼藝術?「受身」的藝術!
因為在不同情況下,A與B,坦白說,本來就各有各重要(否則大家就甭辯了)。所以任何比較標準,無論你再怎麼堅守,必然都會有例外,都會有其難以自圓其說之處。當例外出現時,該怎麼接招,怎麼化解,是架構的大核心。
對此,馬來西亞的隊伍,習慣以攻代守;大陸隊伍,習慣以走(走位)代守;台灣隊伍,習慣以受代守……這是近年觀察,往後不敢定論。

先看看孟子怎麼處理這種攻防。
任人有問屋廬子曰:「禮與食孰重?」
任國有個人問屋廬子(名連,孟子的弟子):「禮節和吃飯哪樣重要?」
曰:「禮重。」
屋廬子說:「禮節重要。」
「色與禮孰重?」